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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6 17:50: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兵团实际情况,我中心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15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提意见需明确依据及充分理由,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邮箱:xjbtzfgjj@163.com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E阳臻品5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编:830002


附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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