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单笔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服务指南(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
一、事项名称
单笔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包含罚息)。
二、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兵房积字﹝2025﹞14号)。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中心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四、办理材料
无
五、办理渠道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兵团师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二)电话咨询:0991-96359、0991-12329;
(三)网站查询:https://www.xjbtgjj.com;
(四)微信公众号:“兵团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
注意事项:
(一)如申请人再次办理单笔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业务,应将单笔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全部还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账户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二)如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已签订按月约定提取协议,后续需办理单笔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需先申请解除按月约定提取协议。
注:目前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此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终审: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