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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来源:兵团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8 18: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1.提取条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子女、父母公积金。缴存人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条件,子女及配偶、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2.提取时效及频次:

自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提取金额及资金划转:

子女、配偶及双方父母提取金额不大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中个人实际出资额。所提资金转入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4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职工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出生证明、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4)加装电梯所在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5)加装电梯协议

(6)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

(7)本人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一类储蓄卡(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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