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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 2025年年度报告

来源:兵团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9 18: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兵团共设1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83人,非在编11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兵团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负责对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要接受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行政监管。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810家,净增单位416家;新开户人数3.52万人,净增人数0.63万人;实缴单位7466家,实缴人数32.27万人,缴存额78.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04%、2.51%、7.15%。2025年末,缴存总额678.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7%;缴存余额246.7亿元,同比增长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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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2025年,15.26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7.63亿元,同比增长0.9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53%,比上年减少4.54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31.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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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4万笔26.95亿元,同比下降5.25%、2.4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4.4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3万笔324.56亿元,贷款余额177.8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07%、9.06%、1.4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11%,比上年末减少5.5个百分点。

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0.0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1.95%,比上年末增加4.26个百分点。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06笔8295.1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0184.7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876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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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1.79亿元。其中,活期2.6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7亿元,1年以上定期52.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7297.32万元,同比下降6.57%。其中,存款利息6298.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0995.0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7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8135.71万元,同比增长8.65%。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7462.9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07.6万元,其他65.1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9161.61万元,同比下降26.9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55.8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605.76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784.0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13.71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278.7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18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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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404.1万元,同比减少1.17%。其中,人员经费1704.21万元,公用经费271.84万元,专项经费428.0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183.19万元,不良率0.6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2702.73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03%,非企业单位占45.97%,灵活就业人员占0 %。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5.21%,非企业单位占34.79%,灵活就业人员占0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36%,租赁住房占8.43%,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7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1.3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8.6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1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8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4.9%,30岁-40岁(含)占42.35%,40岁-50岁(含)占9.17%,50岁以上占3.5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16%,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占9.84%。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19%,比上年减少0.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经兵团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兵房积金〔2025〕14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新兵房积金字〔2025〕15号)政策文件。

2.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兵团驻乌鲁木齐各缴存单位依据乌鲁木齐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480元/月,下限为1750元/月。

兵团各师市缴存单位依据各师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缴存比例:最高缴存比例12%,最低缴存比例5%。

3.2025年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情况、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最高贷款额度:正常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2025年阶段性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和在兵团辖区购房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即144万元。

(2)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2.1%,5年以上年2.6%。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2.525%,5年以上3.075%。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2025年3月接受兵团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和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之“贷款一件事”业务规范制定及上线工作;配合完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员工录用“一件事”的业务规范制定工作。

2.商转公业务方面,六个管理部新增18家可办理顺位抵押业务的合作银行,职工办理该业务无需单独提供抵押物,进一步便利职工、减轻其经济压力。

3.对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精细化梳理,并同步在兵团一体化平台发布。

4.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缩短业务、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5.放宽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提取时效及频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建立数据库异地灾备系统,实现数据毫秒级备份,并定期进行数据灾备恢复演习,切实保障数据的完整、可用。

2.持续完善“空中柜台”服务渠道,不断拓展业务场景,增加“空中柜台”业务种类,持续为客户提供“线上+远程”的全业务、“零接触”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新模式。

3.深化住房公积金智能服务,充分利用“DeepSeek”+“希言大语言模型”,升级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系统,为客户提供智能、精准的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

4.优化业务系统,完成自由还款、贷款缩期、电子回单、商贷对冲签约、稽核系统功能优化、社保卡接口开发及应用等系统功能完善和开发。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二师铁门关市管理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管理部、第七师胡杨河市管理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奖励,授予魏金云同志表现突出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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