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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衢州模式
发布时间:2023-10-31 17:16 来源: 公积金研究微信公众号

衢州作为浙江省城镇化率最低的地级市(2022年衢州市常住人口229万人,城镇化率59.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3.4%),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普遍意义;特别是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不断扩大,帮助其实现住房梦、共同奔富裕成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题中之义。2022年衢州市被列为浙江省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此为契机,以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终极目标,以灵活就业人员中的新市民、青年人作为改革突破的重点对象,以最贴近“三农”的农商行作为合作载体,从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还款等环节,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全生命周期创新设计、全方位改革突破,努力形成了“开户条件宽、缴存有补贴、缴贷‘一卡通’、创新‘公农贷’、扩大归集行”的“衢州模式”。可以说,衢州模式在浙江全省、在浙闽赣皖四省边际甚至全国都有显著的示范意义。

 

一、主要做法


  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广、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积极性不高、公积金贷款渠道单一、一些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等痛点堵点,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缴退自愿、权责对等、需求导向、风险可控”基本原则,遵循金融运行规律和合作共赢理念,通过降低门槛、增加补贴、简化流程、拓宽渠道、强化合作,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有力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衢州模式主要有以下的五大特色亮点。


  (一)开户条件宽。目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18至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0周岁之间)劳动年龄的就业人员,凭身份证、银行借记卡,通过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受托银行网点或“浙里办”等线上服务渠道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受社保、户籍、居住地、收入证明、信用等条件限制,实现就业群体全覆盖,包括打工者、自主创业者、农民都可缴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上下限与单位职工一致,2023年在184元至8560元之间,自主选择。总之,一句话,“目前没有缴住房公积金的劳动主体,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缴住房公积金了”,让大家“缴得起”。


  (二)缴存有补贴。当年正常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其个人账户余额按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计息的基础上,再给予1%的补贴,试行期暂定3年。缴存年化利率加上补贴合计2.5%,高于商业银行零存整取年化利率1.35%。同时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诉求,为实现缴存和提取同等自由,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1年后,如无公积金贷款,一个年度内可提取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再次提取”,切实保证灵活就业人员存取自由、均等、方便。高存储率加上提取限制少,有力地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让大家“愿意缴”。


  (三)缴贷“一卡通”。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还贷在同一张银行借记卡,且这张卡最好是社保卡(将公积金与社保、医保等公共保障服务等功能合在一起),或者是流水频繁的银行借记卡。同时,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立即调整月缴存额,且月缴存额≥月还款额;在每月15日前,将月缴存额打入受托银行的借记卡,由银行按时划扣。实现存钱一次,完成缴存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两个动作,防止出现贷款之后、不再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贷后停缴”现象,有效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贷、还全流程“一体化”。


  (四)创新“公农贷”。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以县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大量吸纳以农民为主的新市民、青年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国有划拨土地、集体土地上住宅难以抵押的问题,从住宅用地性质、抵押担保途径两个维度进行大胆探索,创新推出“公农贷”。对连续缴满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心镇、中心村或集中安置点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积极探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以本人或亲友的其它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或以缴存公积金的亲友作为担保人),实现农民自建住宅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扩大归集行。2022年8月26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农商行系统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将公积金归集银行从工农中建交行5家,扩展到6家县域农商行;并约定各农商行每年帮助建缴扩面至少2000户。各农商行充分发挥点多、面广、量大、贴近农村等优势,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同时制订住房公积金建缴扩面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提高银行职工扩面积极性,确保年度建缴扩面任务目标如期完成。通过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深化政银合作,全市形成工农中建交行对应城区新市民、农商行对应农村青年人,两阵地同时发力、互不干扰、齐头并进的建缴扩面良好局面。通过“借力干”,有效破解公积金中心势单力薄、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

  

二、实施成效


  2022年9月1日,衢州市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从目前社会各界、合作银行的反馈情况来看,该试点获得一致好评,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很高。试行一年来,通过全市上下联动、政银企共同努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意愿大幅上升。截止2023年8月末,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实缴数30616人,较试点前5118人增长498.2%;灵活就业人员占全市实缴数的比重从1.53%大幅攀升至10.9%;共为2.8万户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补贴86.58万元;累计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2135笔、金额10.84亿元(其中发放“公农贷”50笔、金额2960.2万元),较试点前分别增长167.88%和358.12%,满足了90%的刚性需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公农贷”试点分别荣获衢州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试点名单,并分别入选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


  从浙江省建设厅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对比发现,截至2023年7月末,衢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实缴人数、贷款发放笔数、贷款发放金额三项指标增幅均位居全省第一。通过大力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已达30.77万人,提前完成30.39万人的省建设厅年度考核目标(其中灵活就业缴存人占当年净增实缴人数的比重超过51%)。衢州模式取得的显著成效有力地证明了该项制度的普惠性、优越性和利他性,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

  

三、经验启示


  通过补齐灵活就业人员参缴短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与“五险”并驾齐驱、深受老百姓欢迎的公共服务良政。纵观试行一年来的成效,主要有三点启示:


  1.制度设计必须考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灵活就业人员按地域可分为城市和农村两部分,包括在城市从事二、三产的自由择业者和在农村主要从事一产的农民。因此,为积极推动实现“广覆盖、强保障、便利共享”,试点必须鼓励发动70%以上未建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比如,通过给予1%的公积金缴存余额补贴、缴存一年后自由提取、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举措,从缴、提、贷、还等方面给予最大的方便和优惠,吸引最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试点,既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又有利于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改革红利,实现共同富裕。


  2.产品创新必须聚焦城乡统筹发展。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建房、大修等住宅需求,探索开展“公农贷”试点,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满足其在中心镇、中心村或村民集中安置点购房或者自建住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通过公积金贷款,帮助更多人早日实现住房梦,有利于拉动大宗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促进国内经济循环和提升GDP;又有利于促进农业人口转移,提高城市化率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衢州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


  3.政策效应必须依靠合作共赢充分体现。公积金业务与银行是密不可分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4号)精神,市公积金中心以扩大归集银行为契机,以利益为纽带,以合作共赢为目标,强化政银合作,借助归集银行的力量全面推开试点,达到事半功倍效果。目前,全市6家农商行全部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银行,实现市域全覆盖;衢州已成为全省农商行系统唯一公积金归集银行资格全覆盖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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