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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发布时间:2021-10-18 18:29 来源: 兵团公积金管理中心

1.购买商品住房,资金转入购房合同中注明的开发商在监管部门备案的资金监管账户,如购房合同中未注明资金监管账户,则转入由开发商出具的资金监管部门认可的售房账户中。

2.购买二手住房,资金转入售房人银行账户中。如借款人要求将资金转入本人银行账户,需要借款人提供已全款付清的材料。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资金不得划入除借款人或者售房人以外的任何银行账户中。

3.购买拍卖住房,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中。

4.购买集资房,资金转入集资单位出具账户证明的账户中。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资金转入售房单位账户中。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中。

7.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转入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账户或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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