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经监管部门备案);
房产公司出具的首付款凭证;
开发商出具售房专用资金监管账户账号证明(如购房合同中注明资金监管账号则不用提供);
本地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评估报告、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注意事项:①疆内在管理中心本级和各分支机构所在地购房视同本地购房,在购房地分支机构申请贷款。
②在疆内无分支机构地购房和疆外购房的,仅允许在户籍地购房的职工及配偶申请贷款。非户籍地购房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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